于树勇简介

于树勇, 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10月取得律师执业证,现为山东秉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电话:18653135373
工作和学习经历:
1990.12-1993.12 兰州军区后勤部84545部队服兵役(西安陆军学院后勤士官训练大队)。
1995.5-1998.6 烟台大学律师专业学习;
2001.8-2005.12 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2.10-2003.12 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4.02-2023.10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23.10至今 山东秉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社会兼职或荣誉:
山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监狱特聘律师
代表性的案件或法律事务
从事律师执业至今20余年,曾经或者目前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速雕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宏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宇佳物流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在民商法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全面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擅长、爱好研究分析疑难复杂案件。
1、2022年6月代理 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涉案金额2亿元)”。资产处置成功。案号:(2022)鲁16执异82号
2、2020年9月代理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临清市xx集团有限公司尽职调查项目(涉案金额5234.96万元)” 。
3、2018年12月至2022年10月3代理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涉案金额5000万元)”。资产处置成功。案号:(2021)鲁09执异20号、2019)鲁09执恢49号。
4、2013年,代理山东省xx安装总公司诉济南市槐荫区xx村民委员会等担保追偿案胜诉。该案一审委托人胜诉、二审济南中院改判驳回委托人诉讼请求、再审山东高院改判维持一审判决,该案典型和焦点问题在于,村集体企业主办村集体未出资是否适用于《公司法》关于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相关规定。 案号:(2013)鲁民提字第147号
5、2008年参与的某信用社与某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贷案,被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评为优秀典型案例。该案典型之处在于某轴承公司被股东掏空、转移资产,成为承担债务的壳公司,彻底丧失偿债能力。代理律师利用该公司股东公司属于在新加坡上市公司的地位,利用新加坡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迫使该公司股东妥协,成功追回某轴承公司逃废债6000余万元。
6、2007年,参与xx化工集团xx化肥厂因“尿素合成塔爆炸”向中国石化集团xx化学有限公司某机械厂产品质量侵权索赔案。该爆炸事件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较大关注。该案最终成功索赔近3000余万元。
7、2010年—2018年,作为主办律师,全程参与济南市历城区某居委会旧村改造项目。